无机水性渗透结晶型材料DPS的喷涂施工。
无机水性渗透结晶型材料DPS用于新建混凝土工程耐久性防护时,宜分两次喷涂施工,当施工条件受限时,也可采取一-次喷涂施工,并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:
(1)当分两次喷涂施工时,可在混凝土浇筑并完成抹面后直接进行第一次喷涂施工,混凝土侧面可在模板拆除后立即进行第一次喷涂施工,喷涂后的混凝士表面仍应正常保湿养护;第二次喷涂应设置在混凝士防水面.上,施工宜在混凝士浇筑完成28d后进行,也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提前进行。当涂料固含量为10%左右时,第一次喷涂量不宜低于100ml/m2,第二次喷涂量不宜低于200ml/m2,也可根据生产企业提供的推荐用量或实际工程.需要确定。
(2)采用一次喷涂施工时,应设置在混凝土防水面上,施工宜在混凝土浇筑完成28d后进行,也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提前进行。当涂料固含量为10%左右时,用量宜为200ml/m2^ *300m1/m2 ,也可根据生产企业提供的推荐用量或实际工程需要确定。